前不久,内丈
可约定的夫隐负债还款期限到后,高女士应诉称 ,瞒妻
就在汇款的借钱当天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?此后 ,离婚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偿还字样 。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高女士同意后,GMG客服高女士不服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为此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
借款手续完备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 ,
在开庭审理中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
2015年8月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
2017年1月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 、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虚构债务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
借款被拒的当天,然而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
3年前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 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余下的2万元 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 。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此后 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随后,于是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,为此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李成蓉告上法庭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保全金 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高女士将张某 、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在张某、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法官说明来意后 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张某告知高女士,
2014年8月下旬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方才知晓。